物业管理师:是泛指一切有关房地产发展、租赁、销售及售租后的服务.
物业管理在中国发展迅速且前景广阔。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2003年6月8日,国务院颁布了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。其中第33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。据统计,北京市物业管理所需专门人才达到18万人,但截止到07年,物业管理持证人员只有不足5万人,其中物业管理师更是不到3000人。持证人员在人才市场供不应求,炙手可热。有数据调查显示,物业管理员的基本年薪为—万,而管理师的则达到6万以上。
注册物业管理师与物业企业经理的区别:注册物业管理师是建设部与人事部联合认证的,到2007年以前全国还没有统一考过试的物业管理师。对报考人员在学历和经验上有较高要求,普通的职员只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证就可以了。 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证书是建设部颁发的企业上岗证书,现在来说各地都比较认这个证,这个证建设部从98年开考,如今已有10年历史,很多从业人员都有这个证书,是不会被取消的,但是已经不再办培训班和发证。
就业方向:各级房产管理局、各类物业公司、房地产公司、大型商场、高档酒店与宾馆、大型娱乐城、城市住宅小区和工矿企业等行政、事业部门和经营企业物业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。
培训内容: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、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、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、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、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、物业服务费用管理、房屋租赁服务、客户管理服务、房屋建筑维修养护管理、物业安全管理、物业环境管理、业务培训与考核等
培训时间:即日开始报名,利用双休日循环上课 考试时间:每年5月11月参加全国统一职业鉴定考试 认证机构: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报名方式:即日起开始报名,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和最高学历证;工作证明复印件各3张(A4纸),二寸同版彩色照片8张(蓝色背景)。 报名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192号 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交通路线:乘公交车至中街附近下车,玫瑰大酒店南100米马路对过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。 培训地址: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大楼 |